
刘涛委员:
您提出关于调整城区道路洒水时间优化市容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受市政府委托,负责迎宾大道以北城区364万平方米道路城区环卫作业,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城东、城南198万平方米道路环卫保洁。城区两家环卫公司现有16台洒水车,其中具有高压冲洗功能5辆,具有雾炮除霾功能2辆,承担道路洒水、抑尘、冲洗及雾霾天气应急等任务。为做好环卫洒水车辆作业管理,我局编制《曾都区环卫作业规范》,对车辆日常作业时间、作业程序制定详细、严格的规范,同时在日常管理中不断优化作业时间、作业模式,全力保障城区道路环境卫生。
一、“采取错峰制洒水”建议。按照《曾都区环卫作业规范》要求,“机械洒水时间:每日进行3次洒水降尘,每日早7点前洒水完毕,中午14:00前洒水完毕,17:00以前洒水完毕,开洒时间不作统一要求,特殊情况下如雾霾天气或气温在30摄氏度(含30摄氏度)以上时增加洒水1次。机械化洗扫时间:机械化洗扫实行夜间作业每日23:00-次日6:00,13:00-17:30上路作业。雨雪天气及气温为4℃以下时,暂停道路清洗、洒水、喷雾作业。”
为避免日常洒水影响市民出行,我局在洒水模式进行优化,在第一次行人较少时段洒水时,采取侧喷模式,将道路石子、垃圾、灰尘冲洗到路边,便于机械洗扫和工人保洁。在其他时段洒水时采取前喷或后洒模式,通过降低水压、增加洒水量对路面冲洗,避免将水、灰尘、石子溅到行人或车辆上。对于清晨洒水作业,我局要求保洁公司将提醒音乐音量调至最低,只提醒过往行人注意避让,不对附近居民睡眠造成影响。
对于实施22:00-6:00道路冲洗作业的建议,我局曾经实施过此模式,虽然夜间行人、车辆较少,但是夜间冲洗车辆发动机传出的噪音对市民的休息产生了影响,部分市民为此经常信访,强烈要求环卫车辆在白天作业,目前,为解决此项矛盾,我局根据区域采取不同的时段进行清洗作业。
二、“监管洒水作业”建议。为加强道路机械作业的管理,督促各公司严格按照要求作业,我局要求各公司建立智慧环卫监管系统,对车辆作业速度、作业路径、作业时间、作业次数进行智慧化监管,如超过系统设置的数值,系统自动记录违规情况,并形成报表。我局通过数据报表、市民投诉情况、现场查看等模式对环卫公司综合考评,确保环卫车辆作业规范。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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