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查险除患 安全迎新”跨年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安全生产“除患强安”、自然灾害“排险固安”、精准执法“亮剑护安”、应急救援“备战守安”四大行动,全面筑牢冬春安全生产防线。
一、在安全生产“除患强安”行动方面。(一)开展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加强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等各类环卫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对环卫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避免“带病”上路和作业。(二)加强园林绿化安全运行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对桃园公园内设置的体育健身、路灯线路等设施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确保市民游园安全。加强绿化修剪、补植等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对歪斜树木采取扶正、加固措施,对枯朽树木及时清除。(三)开展市政道桥安全运行管理。加强辖区内桥梁日常巡查管理,定期组织桥梁检测。持续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排查的问题,抓紧整改直至销号,确保城市桥梁安全平稳运行。加强井盖等各类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对发现的破损、缺失、松动的检查井盖,及时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四)开展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辖区内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楼顶广告、大型户外广告以及门面招牌等易发事故点的安全检查。规范广告、招牌设施设置要求,建立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五)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办公楼和外包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门卫值守、安全保卫工作、用电设施老化、配备消防灭火设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开展安全用电检查,保障单位和外包企业日常运转安全平稳。
二、在自然灾害“排险固安”行动方面。根据《全省“查险除患、安全迎新”跨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部置,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灾害排险固安领导小组,工作由市政园林股具体负责。排险固安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排险固安工作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这次排险固安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我局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排险固安公司对辖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进行排险固安,排险固安费用7.22万元,确保排险固安数据的准确性。
本次市政设施排险固安工作,我局成立由市政园林股、排险固安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内外业作业人员组成的排险固安工作专班。
三、在精准执法“亮剑护安”行动方面。(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机关相关股室、二级单位的执法人员要做到文明规范执法,执法过程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整改指导。(二)是依法精准实施。机关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明确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规程内容依据,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绿灯”,杜绝执法中“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应急救援“备战守安”行动方面。(一)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在恶劣天气来临时,各股室、二级单位、环卫公司、园林绿化公司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包括天气预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以便做好应急工作的准备,早作安排。(二)保证通讯畅通。领导小组各级人员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叫随到,同时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根据情况配备足够人员。(三)确保应急时效。一旦恶劣天气来临,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出击,全面展开应急工作,着力在保持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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